跳到主要內容區

教務處會議室借用

本教務處議室位於行政大樓四樓,面積二間一班教室,可容納50人左右

備 註

  1. 借用單位請於一週前填寫會議借用申請表
  2. 請保持會議室內之整潔、會後請恢復原狀。
  3. 茶水及會後場地清潔請借用人員負責。
  4. 每次開始使用與結束時,請借用人員與會議室承辦人員連佳儀聯絡,分機1101。
瀏覽數: